辽宁友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友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604执保1号
辽宁友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辽宁友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对被申请人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采取冻结措施。本院作出的(2021)辽0604民初2296号民事裁定确定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郭 丹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 冯一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