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4)辽0604执63号
辽宁友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辽宁友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向申请执行人辽宁友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付工程款463423元及应负担的诉讼费、保全费4665元,申请执行人辽宁友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结案。执行费6851元已由被执行人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院作出的(2022)辽0604民初1056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