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建蓝图(北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1003民初6322号 原告: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许昌经济技术开发***路。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销售总经理。 被告:中建蓝图(北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735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原告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建蓝图(北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12日立案。原告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汪渤清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  王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