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冶金建设总公司

哈尔滨晟奇事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黑龙江省冶金建设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普通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黑0110执恢609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哈尔滨晟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冶金建设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8月17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及限制消费令,责令其履行(2015)香01民四商初字第71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本院于2020年8月15日、2020年11月17日通过黑龙江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执行司法查询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冶金建设总公司名下的相关财产信息,系统反馈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冶金建设总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
经查,被执行人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综上所述,本院已向申请执行人释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本院的执行情况,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魏翔鹏 审判员  窦凌霄 审判员  张芮凝 (院印)
书记员  陈禹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