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

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785执恢455号 申请执行人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青岛双利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高密市紫藤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与**、***、青岛双利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高密市紫藤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5)高法民初字第279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 义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四月四日 书记员 夏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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