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瀚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瀚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56民初2038号 原告:**,男,1972年2月2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重庆市南川区。 被告:重庆瀚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鱼洞工农坡188号-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450440935U。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被告:***,男,1973年10月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重庆市南川区。 被告:郑林建,男,1983年8月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重庆市南川区。 被告:**,男,1962年2月22日出生,汉族,居民,户籍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现住重庆市南川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百哲千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与重庆瀚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郑林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2年11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是对自己的诉权的合法处分,该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陈 华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