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2630执94号
凯里市金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州***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凯里市金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黔东南州***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923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0768.00元,其中,工程款108000.00元,案件受理费1230.00元、执行费1538.00元,凯里市金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迟延履行利息。本院已于2021年3月24日将工程款、案件受理费转付给凯里市金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费上缴完毕。至此,凯里市金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2630民初86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