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525执保707号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澄城县诚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于2024年11月28日依据本院(2024)陕0525民初2368号民事裁定书采取保措施。
在保全措施过程中,本院于2024年11月28日冻结了被申请人澄城县诚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金融系统存款。自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8日。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525民初2368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