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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平高开关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其他
(2017)浙0108财保2号
冻结被申请人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4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张毅
书记员  黄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