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告 知 事 项 通 知 书
(2021)黑06执保97号
申请人大庆市华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原告大庆市规划建筑研究院、被告大庆仁博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丽荣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向我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我院已经依法作出(2019)黑06民初1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申请人大庆市华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共计商服2套、住宅8套、写字间6间、车库33个的查封。现告知以下事项:
解除申请人大庆市华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共计商服2套、住宅8套、写字间6间、车库33个的查封。具体明细附后。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解除查封明细如下:
1.位于欢乐居的地下人防车库底层商服高层住宅楼商服1;
2.位于欢乐居的地下人防车库底层商服高层住宅楼商服14;
3.位于欢乐居的住宅060705;
4.位于城市之光的1号楼车库09;
5.位于城市之光的3号楼车库4;
6.位于城市之光的3号楼车库9;
7.位于城市之光的3号楼车库10;
8.位于城市之光的3号楼住宅2-302;
9.位于城市之光的4号楼车库7;
10.位于城市之光的6号楼车库7;
11.位于城市之光的6号楼车库10;
12.位于城市之光的7号楼车库7;
13.位于城市之光的7号楼车库10;
14.位于城市之光的7号楼车库12;
15.位于城市之光的7号楼车库16;
16.位于城市之光的7号楼住宅2-202;
17.位于城市之光的8号楼车库4;
18.位于城市之光的8号楼住宅1-302;
19.位于城市之光的9号楼车库12;
20.位于城市之光的9号楼住宅2-202;
21.位于城市之光的11号楼车库1;
22.位于城市之光的12号楼车库1;
23.位于城市之光的12号楼车库2;
24.位于城市之光的12号楼车库3;
25.位于城市之光的12号楼车库4;
26.位于城市之光的12号楼车库5;
27.位于城市之光的15号楼车库05;
28.位于城市之光的15号楼车库10;
29.位于城市之光的16号楼车库8;
30.位于城市之光的16号楼车库9;
31.位于城市之光的16号楼车库10;
32.位于城市之光的16号楼车库11;
33.位于城市之光的16号楼车库12;
34.位于城市之光的16号楼住宅1-102;
35.位于城市之光的17号楼车库08;
36.位于城市之光的19号楼车库1;
37.位于城市之光的20号楼车库7;
38.位于城市之光的23号楼住宅1-102
39.位于城市之光的23号楼住宅1-201;
40.城市之光地下车库14;
41.城市之光地下车库15;
42.城市之光地下车库16;
43.城市之光地下车库17;
44.位于金鹰国际的写字楼1-1513;
45.位于金鹰国际的写字楼1-1209;
46.位于金鹰国际的写字楼1-1009;
47.位于金鹰国际的写字楼1-101;
48.位于金鹰国际的写字楼2-209;
49.位于金鹰国际的写字楼2-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