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软件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604执2256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中科软件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关于申请执行人北京中科软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黑0604诉前调确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事项为:1.请求被执行人给付工程款11559526.5元;2.请求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本院受理后,立(2022)黑0604执2256号案件。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向本院涉案往来款户缴纳案款11638486.5元,其中78960元作为执行费已向本院诉讼款户缴纳,剩余11559526.50元已全部向申请执行人发放。2022年6月28日,申请执行人出具书面说明,认可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2022)黑0604执2256号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