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2729执恢41号
浙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长顺县庆顺祥建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浙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长顺县庆顺祥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6458.2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9455.28元,其中,案款206458.28元,执行费2997.00元。本院将于2021年4月30日前把案款转付给浙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把执行费存入执行费专用账户。至此,浙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黔2729民初96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