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乡见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乡见创意设计有限公司、德清中大莫干山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5执5号

上海乡见创意设计有限公司、德清中大莫干山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上海乡见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清中大莫干山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由湖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湖仲(2019)裁字第37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6日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经本院执行,执行标的额为415404元、相应违约金、加倍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执行费6131.04元,除上海乡见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书面放弃部分违约金及加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外,合计实际完成421535.04元,经本院强制执行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以执行完毕方式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