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祥龙塑胶有限公司

福建祥龙塑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泰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闽0625执376号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福建祥龙塑胶有限公司,住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玉路,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拥军,男,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泰县。
本院在执行(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案号)一案中,(写明应当终结执行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如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同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字号、名称等内容,如法律文书主文有特定项目的,应写明第X项)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黄勇忠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黄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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