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绿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因于2020年05月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桐庐县富春江镇芦茨村集体土地建设饮用水厂占用集体土地面积494平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被罚款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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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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