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九鼎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九鼎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鲁0281执2467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九鼎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胶州市。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8年12月4日生,住胶州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九鼎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6)鲁0281民初11670号民事判决书]中,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依法对胶州市人民法院(2016)鲁0281民初1167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伟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