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执173号
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23日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953724元(包含执行费56884元),收取执行费56884元之后,案款5896840元已支付给了申请人。至此(2021)长仲裁字第1167号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