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虹光沥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申请新化县虹光沥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行政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1322执恢562号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新化县虹光沥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申请新化县虹光沥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案由一案,经被执行人新化县虹光沥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