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蓝宏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大庆中蓝宏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他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黑0604执恢403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大庆中蓝宏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大庆中蓝宏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短期内无法履行义务,申请人执行人申请对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黑0604执恢40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王 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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