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国盛桩业有限公司、江苏德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苏1311执保1287号
骆马湖度假区法庭:
你庭于2023年5月26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宿迁市国盛桩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德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睢宁县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受骆马湖度假区法庭移交:一、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苏德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二、解除对睢宁县建筑工程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现已解除完毕并将结果告知你庭,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