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银河照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与大庆银河照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黑0602执166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大庆银河照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大庆市萨尔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7)庆***仲字第95号仲裁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8年1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2017年8???1日至2017年9月10的工资合计2629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自行人与被执行人私下达成和解协议长期履行,同意法院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办理此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大庆市萨尔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7)庆***仲字第95号仲裁决定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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