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黑06执619号
大庆市萨尔图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康泰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大庆市萨尔图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康泰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康泰粮库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康泰粮库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主动将执行款484050.18元缴纳至本院账户,本院现已将执行款478218.18元依法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大庆市萨尔图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被执行人多缴纳的执行费5832元,已退还给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康泰粮库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6月25日,申请执行人大庆市萨尔图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本院提交了书面结案申请书。
本院认为,大庆仲裁委员会(2019)庆仲(裁)字第(39)号裁决书已经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大庆市萨尔图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权利已经得到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大庆仲裁委员会(2019)庆仲(裁)字第(39)号裁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