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宇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福林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辽宁华宇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0103执保795号
申请人:沈阳福林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苏家屯区青州街70号。
被申请人:辽宁华宇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764392550C。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负责职务)。
申请人沈阳福林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作出的(2020)辽0103财保458号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辽宁华宇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10286.26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其他财产仅限于房产、土地,机器设备、汽车、工程机械)。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书记员左正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