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昂系统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与北京数昂系统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8民初16751号
原告:***。
被告:任波、北京数昂系统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原告***与被告任波、北京数昂系统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回对被告任波、北京数昂系统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起诉的申请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亦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予准许。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判员 方 洁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 刘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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