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纬纶华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湘乡市钧润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等合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京0108执10372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纬纶华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6层A座1910、1911室。
被执行人:湘乡市钧润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车站路2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维纶华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湘乡市钧润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湘乡市钧润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3月9日被注销,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欣
审判员*玲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