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长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朝阳长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辽宁赛科瑞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1303执591号
朝阳长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辽宁赛科瑞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朝阳长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辽宁赛科瑞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2022)辽1303执591号结案。
执行员 刘 利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王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