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苏0324执2492号
申请执行人:**发,男,1976年10月22日生,汉族,住睢宁县。
被执行人: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12714065252F,地址徐州市鼓楼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发与被执行人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私下协商还款计划。因履行期限较长,致使本案在本次执行程序届满前不能有效执结,申请执行人申请案件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3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苏0324执2492号案件的执行。
本案暂执行到位执行款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李 欢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