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禹坤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因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无效道路运输证件或者超出道路运输证件标明的经营范围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被罚款叁仟元,并责令3日内改正;处罚有效期:2022/06/23,公示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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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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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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