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某某、河北展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冀0929执32号
申请执行人:***,女,1973年5月5日生,汉族,住献县。
被执行人:河北展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颐和广场**楼**。
被执行人:沧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住所,住所地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南大街**div>
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2015)献民初字第3493号民事判决书,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36条、3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河北展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献县开发的博缘国际小区五号楼规划三单元东单1-18层共计18套房产予以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年××月××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