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双辽市天茂水泥有限公司与抚顺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2021)辽0404执保585号
XX公司:
关于双辽市天茂水泥有限公司与抚顺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在限定期间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最高院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第38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解除冻结:
审判长  张耀光
书记员  陈 勇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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