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桃源县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沅陵县金阳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沅陵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湘1222执恢215号
申请执行人桃源县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沅陵县金阳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2017)湘12民终161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代运胜于2021年8月10日向我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现本案于2021年8月10日恢复强制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