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大庆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林甸县教育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林甸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623执21号
大庆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林甸县教育局:
大庆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林甸县教育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616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78651,其中,本金172417元,案件受理费3748元,执行费2486元。本院已将本金及案件受理费转付给大庆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至此,大庆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黑0623民初955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