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观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观度科技有限公司与几何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渝0113财保171号
申请人:重庆观度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南路**5-2(第**第**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577978919X。
法定代表人:慕理毅,总经理。
被申请人:几何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住所地重庆市巴**东城大道**2-1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MA600NW04P。
法定代表人:林宏,总经理。
申请人重庆观度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几何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重庆观度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重庆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于2020年8月25日向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几何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0万元,不足部份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其他财产。申请人重庆观度科技有限公司已提供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保额为50万元的财产保全保单保函为本案的财产保全进行担保。重庆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9月1日将该财产保全移交本院办理。
本院审查认为,申请人重庆观度科技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重庆观度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
本案财产保全费3020元,由申请人向本院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钟宇斌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书记员  杨 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