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华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市沈河区某某丰专业美容美发中心、某某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103民初1856号 原告沈阳市沈河区***丰专业美容美发中心,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二层235-235店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0103MA11CEWW98。 责任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喆,男,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被告***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70-1号194。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88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大东区。 原告沈阳市沈河区***丰专业美容美发中心与被告***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试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员 张 力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