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肇源县房产住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大庆市肇源县房产住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黑0622执2204号
大庆市肇源县房产住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鹏图、***:
本院执行的大庆市肇源县房产住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张鹏图、***物权保护纠纷一案,该案执行被执行人迁出位于肇源县肇源镇房产3号楼南数15门(即肇源县肇源镇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3号厢房商服南15门)商服楼及房屋使用费46299元,本院依法执行,上述房屋及执行款46299元已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现该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