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肇源县房产住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浩德蒙古族乡老山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黑0622执恢5号
大庆市肇源县房产住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浩德蒙古族乡老山村民委员会:
大庆市肇源县房产住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浩德蒙古族乡老山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446603.9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执行到位485700元,其中工程款400033.92元、利息40000元、案件受理费3950元,申请费2620元,执行费6599元,返还办公经费15000元,**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7497.08元,剩余**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2020)黑0622民初246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履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