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洋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与南通大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684执1507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南通大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苏06民终5370号民事判决书,该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69617元,被执行人另应承担本案执行费人民币2444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自觉履行完毕。据此,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处理,申请执行人本次申请执行事项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