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振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振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怀化市永鑫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222执保27号
申请人湖南振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怀化市永鑫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作的(2022)湘1222民初9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冻结被申请人怀化市永鑫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银行的账户资金460677元,冻结期限为一年。现因双方已达成调解,湖南振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特向本院提出申请解除本案的财产保全,故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