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振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振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222执保22号
申请人湖南振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作的(2022)湘1222民初4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冻结被申请人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账号4300××××1675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行账号4305××××0446上的资金875448元,或者扣押相应等值财产,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3月24日止)。经办,已冻结该公司在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账号4300××××1675的存款875448元,保全完毕,故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