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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银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建磊国际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10488二审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1民终1048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银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李浩,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国际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石明剑,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孟令磊,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山东银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国际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9)鲁0102民初51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多次催交,山东银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上诉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山东银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李 静
审判员 闵 雯
审判员 焦玉兴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书记员 朱俞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