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徐州同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苏0303执22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6年12月2日生,汉族,住徐州市泉山区。
被执行人:徐州同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云龙区青年东路104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徐州同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8年3月16日向本院提交撤回对被执行人徐州同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苏0303民初103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臧 勇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