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世纪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世纪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203执恢435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延吉路。
法定代表人:杜秀君,董事长。
被执行人青岛世纪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人民路。
法定代表人:郭盛全,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市市北区启明星幼儿园,住所地青岛市人民路。
法定代表人:王珮珩,园长。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0203民初4568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7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现因本院已执行完毕申请人依据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0203民初4568号民事判决书申请的事项,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依据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0203民初4568号民事判决书申请的事项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张其航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  魏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