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东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器材租赁部、株洲市东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茶陵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24执保157号 关于茶陵县创和建筑器材租赁部申请株洲市东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24日立案执行,并于2022年11月28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本案结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核对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