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三龙电气有限公司

宁波三龙电气有限公司、宁波图特雷斯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浙0205执616号
申请执行人:**三龙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市海曙区洞桥镇王家桥村,组织机构代码:734264865。
法定代表人:叶光微。
被执行人:**图特雷斯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市江北区新桥三路19号,组织机构代码:780406625。
法定代表人:陈国华。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三龙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图特雷斯电器有限公司[(2018)浙0205民初4182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管理人查明的债务人**图特雷斯电器有限公司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亦不存在重整、和解之情形,本院于2019年8月27日作出了(2019)浙0205破3号之一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法裁定:宣告**图特雷斯电器有限公司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19)浙0205执61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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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员 董继安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
代书记员 徐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