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华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七台河市诚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七台河市华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北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典当合同纠纷一案结案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黑0903执恢15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七台河市诚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七台河市华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七台河市北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七台河市诚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七台河市华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北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典当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8月9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4)桃商初字第12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苗晓东
审判员  金星锋
审判员  孙震宇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曲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