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桃园冶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宋南容器设备有限公司、西安桃园冶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8执1261号
西安桃园冶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宋南容器设备有限公司:
西安桃园冶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宋南容器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已生效的(2021)陕0118民初3066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案件款27309元,承担案件受理费590元,保全费300元,执行费32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主动给付所有案件款。至此,西安桃园冶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陕0118民初306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