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211执3085号
申请执行人:株洲市石峰区双盈建筑器材租赁中心,经营场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五金机电市场4栋1楼楼梯口。
经营者:张永忠,男,1968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被执行人:湖南省华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湖南省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东风路3号1栋2310号。
法定代表人:许凯。
被执行人:成文卫,男,1971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双峰县。
被执行人:***,男,1963年7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湘乡市。
申请执行人株洲市石峰区双盈建筑器材租赁中心与被执行人湖南省华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成文卫、***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