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921执恢24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7年05月14出生,其他,住辽宁省大洼县。
被执行人辽宁成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
法定代表人,何代成。
本院在执行***与辽宁成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李佳音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洪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