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爵格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爵格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涿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冀0681执1201号
申请人:江苏爵格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区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A座15楼。
法定代表人:韦建树
被执行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涿州市冠云路
法定代表人:刘术臣
江苏爵格工业设备有限公司申请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涿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681民初4009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0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江苏爵格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涿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681民初4009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长君
执行员 :李建新
执行员 :牛志伟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 : 杨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