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1202执899号
泰州市姜堰区国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龙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泰州市姜堰区国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泰州市龙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454913.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于2019年4月26日被执行人泰州市龙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交付申请执行人泰州市姜堰区国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人民币473276元,申请执行人泰州市姜堰区国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表示本案全部执行完毕,同意对本案作结案处理,被执行人泰州市龙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交纳人民币6724.00元执行费。至此,关于申请执行人泰州市姜堰区国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泰州市龙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